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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案”不小办,检察暖民心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“小案不小看,小案不小办”理念,通过细化流动听证、深化案例巡讲、强化社会治理等举措,从多个维度发力,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为化解邻里纠纷、提升办案质效,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8月15日,在娄烦县米峪镇乡人民政府,一场发生在群众身边、引发村民广泛热议的“小案”听证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。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晋东,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刘志君参加听证。
案件回溯
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的始末
“本来我在高粱地里撒拌有农药的玉米粒和土豆块,是不想辛苦种植的庄稼被野猪糟蹋,还有放羊的人不要把羊带到地里,我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。事情发生之后,我也非常后悔……”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。
本案源起是一名村里的老农为了防止自己的高梁地被牲畜糟蹋,冲动之下将禁用农药撒在了庄稼地里,同村邻居放羊至该庄稼地时,羊群吃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和土豆块后,陆续有15只死亡。
自行补充侦查
筑牢案件质量根基
案发后,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,取得了对方谅解。但关于赔偿的细节,在案证据却无法完整闭合。为进一步还原案件真相、精准把握每一个环节,娄烦县检察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,检察官深入案发地,将履职办案的脚步迈向乡村田野、绿水河畔,实地查看涉案高梁地和放羊户羊圈情况,与村民亲切沟通、详细询问,经被害人现场指认,核实了嫌疑人的赔偿情形,确保案件证据链条完整,为后续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坚实基础。
“这次羊群误食了农药,我感到非常痛心,也因此发生了一些争吵。后来他主动赔钱给我了,但我想着大家都是同一个村的,相处得也不错,谁家有事了,邻里之间都会互相帮忙,就把钱退给他,一起协商着买了15只羊,我也愿意谅解对方。”在放羊的草地,苏大哥讲述案发后自己的想法和感受。
开展流动听证
家门口化解矛盾心结
考虑到案件涉及基层群众农田防护与牲畜管理之间的矛盾,在各乡村存在一定普遍性,为彻底解开双方心结,从源头预防风险,助推乡村善治,检察机关决定将听证会搬到村民“家门口”,在米峪镇开展“流动听证”,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,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一堂生动的检察公开课。
听证会上,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,阐述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规定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,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、积极回应,全面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。
“老人家确实是一时糊涂,事后非常后悔,也主动赔偿了。考虑到他的年纪和身体状况,都是同村邻居,我们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。”村民代表在发表意见时说道。
“检察机关通过‘流动听证’,把检察声音播撒在田间地头,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案例普法,很有意义,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多开展类似活动。”听证员们也纷纷表示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和支持。
经过充分评议,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,司法公正以“看得见”的方式在村民面前清晰呈现。
制发检察建议
推进社会综合治理
坚持系统治理是“小案”办理的重要路径。检察官在开展社会调查时,通过走访农户、农药销售门店,询问村民、农药销售商,查看农药生产日期、批号、功能介绍和使用方法等,发现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更应该被关注和解决。“办理一案,治理一片”才是高质效履职的应有之意。
为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,检察机关在听证会上公开送达了两份沉甸甸的《检察建议书》。
一份是针对村民安全使用农药的问题,尤其是因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药,从而引发农田维护与牲畜管理之间的矛盾,检察机关向辖区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积极开展宣传,提升村民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识,并及时发现和化解邻里纠纷。
另一份是案涉禁用农药在农户手中自行违规保存的问题,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来进一步强化对国家禁用农药的管控,安排农技人员进村下乡,开展农药使用指导和服务工作。
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,而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、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体现和责任。娄烦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建议后续内容,定期跟踪回访,以此案为切口,强化与属地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,用“检察蓝”守护“田野绿”。
深化案例巡讲
持续传递检察温情
听证会结束后,一场面向30余名群众代表的案例巡讲活动随即展开。检察官助理苏俊红讲述了一起因讨薪引发的故意伤害案,向现场代表传授了依法维权的检察锦囊。检察官赵哲则精选了一起督促保护米峪镇战斗遗址公益诉讼案,讲述了检察机关开展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故事。
一位群众讲到,“检察机关案例巡讲活动,通过身边鲜活案例,真正让法律走到老百姓身边,走进老百姓心里,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,真的是收获满满。”
案例巡讲结束后,检察官赵哲还为到场人员准备了一节“拒绝滥用农药”的法治微课,通过现场讲解、播放普法动画等方式,让法律知识“活”起来,真正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。
“这么多年种植庄稼,用农药都是靠经验,哪些农药被国家禁用也不太了解。这次检察机关现场播放的普法视频,内容清晰、直白易懂,大家都很喜欢。”一位村民大爷亲切地同检察人员谈到。
回归初心
擦亮检察为民底色
“深耕细作办‘小案’,彰显为民‘大情怀’。通过‘流动听证’让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更加清晰具象,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群众的检验。”太原市院副检察长张晋东道出了“小案”办理的基本要求,他指出办好每一件民生“小案”,才能汇集起社会治理的大效能,娄烦县检察院将释法说理、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,用司法的严谨守护了公平正义,更用检察温情传递了法治信仰。
但程序的结束并非终点,真正实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才是检察履职的价值追求。为持续做好不起诉“后半篇文章”,检察官开展了跟踪回访,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近期的生活状况,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、感受,推动矛盾纠纷从根源上得到实质性化解,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。
“非常感谢检察机关,在公正办案的同时,能充分考虑我们老百姓的实际情况,通俗易懂地给我们讲解法律规定,还帮助我们解开了心结,修复了邻里关系。以后我们也要多学习法律,提高法律意识。”苏某在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时,谈到自己已深刻反思,一定改过自新、遵纪守法。
“小案”不小办,用心守民安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扛起办好群众身边“小案”的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,着力提升群众身边“小案”办理的速度、精度与温度,以高质效监督办案促进司法公正、保障民生福祉,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来源:娄烦检察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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